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5-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kyc

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密集、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是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的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省委、省政府推动产业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我省科教资源较为丰富,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特别是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平台。各地各部门要更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翻一番以上,为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提供强大支撑。

一、目标任务

 1、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和国家高度重视的历史机遇,集中力量,以领军企业为主体,以核心重大项目为主抓手,以技术和人才为支撑,着力完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力争经过一段时间努力,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全省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2、基本原则。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的同时,加强政策引导,促进资源汇集,共同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明确重点,集中突破。根据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国家政策导向,立足我省的特色和优势,选准主攻方向,明确发展重点,在最有基础、最有条件的领域率先取得突破。

  开放合作,加快发展。在加快省内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培育中小科技企业的同时,瞄准重点领域的国内外领军企业和关键技术,加大招商引资和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实现跨越式发展。

  创新驱动,强化支撑。强化创新体系建设,广泛集聚创新人才,加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集聚一批新创业团队,加快推进产学研联盟,牢牢掌握产业发展的主动权。

 3、发展目标。

  到2015年,力争新兴产业产值突破1万亿元,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产业生产值超过千亿元,部分行业居全国领先地位;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建成若干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全省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

二、发展重点

  1、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新型显示、智能家电、集成电路、软件和物联网。新型显示优先发展液晶显示器件、等离子体显示面板、OLED、激光显示,特种显示模块和组件等;智能家电优先发展以模糊控制、神经网络技术为基础的人工智能产品;集成电路优先发展芯片设计、封装、测试、鼓励引进芯片制造生产线等;软件优先发展系统软件、嵌入式软件、数字语音系统、各类应用软件等;物联网优先发展传感器、射频器件及中间件、智能仪器仪表等物联网感知产品制造,推进物联网在经济、社会上的应用。

  2、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装备、节能产品、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装备优先发展工业生产过程中余热利用系统及关键设备,大气污染及水污染防治系统及装备,生活垃圾、污泥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系统及设备,智能电网输变电设备,高耗材装备轻量化制造。节能产品优先发展LED外延片、芯片及配套器件,绿色照明产品,节能家电,节能材料。资源综合利用优先发展再制造、废弃物资源化。

  3、新材料资源。重点发展高性能,金属材料、硅基新材料、电子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纳米材料、碳纤维材料等。高性能金属材料优先发展新型高强合金材料、轻量化功能材料;硅基新材料优先发展光伏玻璃、显示玻璃、节能建筑玻璃、半导体材料,硅基新材料关键装备制造等;电子材料优先发展高端电子铜带、超薄电子铜箔、金属粉体材料、磁性材料等;新型高分子材料优先发展新型工程塑料、可降解高分子材料等。

  4、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生物制造和生物农业。生物制药优先发展各类新药、品牌仿制药、特色原料药、重大传染病疫苗和诊断试剂、再生医学、高端医疗器械等;现代中药优先发展中药新品种、动植物提取物、中药保健品等;生物制造优先发展生物基绿色化学品、生物基高分子材料、新型酶制剂等;生物农业优先发展生物育种、绿色农用生物制品等。

  5、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光伏、生物质能源、洁净煤。光伏优先发展硅基太阳能电池及组件、薄膜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新能源并网发电装置及系统、大容量储能电池等;生物质能源优先发展非粮生物乙醇、生物石油、生物柴油,秸秆成型燃料、气体燃料;洁净煤优先发展煤层气岩层气开发、煤基气体转换及利用。

  6、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数控机床等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的重大基础装备,平板显示、集成电路及电子制造设备,能源、交通、采选、冶金、化工等领域的重大成套技术装备,新型基础零部件。

  7、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重点发展高性能电机,单体电池、电池模块及其控制系统,车身电子,促进新能源汽车整车产业化。

  8、公共安全产业。重点发展通讯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产业。通讯安全优先发展量子通信、北斗导航、微波通信、网络安全等系统和装备产业化;生产安全优先发展安全生产监控、大空间火灾探测预警、矿山采选灾害防控及矿用防爆、工业过程安全保障等系统与设备,新型阻燃材料;食品安全优先发展食品筛选检测材料、仪器和设备。

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有基础、有条件的若干产业重点培育发展。鼓励各地积极发展其他各具特色的新兴产业。

三、主要措施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千百十工程”,到2015年,开工建设1000个左右重点项目,培育和引进100个左右重点企业,培育10个左右特色产业基地,形成“领军企业—重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发展格局。围绕“千百十工程”,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关键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强有力支撑和发展动力。

  l、壮大一批领军企业。大产业需要大企业牵头担当。要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激发发展活力。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带动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鼓励在皖大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扶持一批高成长性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

  2、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大产业需要大项目带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每年支持建设200个左右重点项目。抓住国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重大项目在我省布局。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库,超前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

  3、打造一批产业基地。促进产业集聚、建设产业基地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途径。抓住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机遇,鼓励现有各类园区发展新兴产业,引导企业和各种要素向园区集聚,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建设省级新兴产业基地,并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4、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是关键。实施“1 1 1人才聚集工程”,有针对性地培育引进扶持100个左右创新团队、1000名左右国内外技术领军人才和1万名左右高技能人才,为新兴产业提供力支持。加快实施股权激励机制,鼓励专利、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投资和分配。优化高校学科设置,发展与新兴产业相适应的新兴学科专业,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积极培养产业发展亟需的各类专业和实用技术人才。

  5、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是支撑。要围绕制约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制定技术路线图和技术发展指南,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进行技术攻关,争取部分项目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计划,突破核心关键技术。

  6、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创新平台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要素、推动成果转化的有效载体。要加快建设一批技术研发、检测实验、技术转移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究院(所)、实验室或设立分支科研机构。鼓励骨干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提升企业核心技术能力。

  7、培养一批中介组织。积极发展技术交易、咨询、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为各类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社会化、市场化服务。

  8、创新体制机制。鼓励企业创新激励机制,对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行股权、期权激励。增强国有企业创新活力,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创新投融资体系,鼓励企业上市,积极引进培育风险投资,加快建立产业投资基金,解决企业快速发展的资金“瓶颈”。创新土地管理机制,优先保证用地需求。

四、支持政策

  l、财税政策。一是统筹现有相关各类专项资金,形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合力。省各类与产业培育、技术开发相关的专项资金,根据自身职能,在不改变现有管理权限和管理渠道的前提下,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二是省政府一次性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各地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和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从2010年起到2015年,省政府每年拿出5亿元,设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产业基地等,省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省引导资金由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初步安排意见。为避免重复投入、提高引导效率,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项目和实施效果报送制度,相关单位每年二季度前,将各类专项资金、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汇总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年底前报送实施效果。三,是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融资的方式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产业基金,基金按市场方式运作,适时退出,滚动支持。各市要设立相关资金,共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用好用活各类政策资金,集中用于扶持重点项目,用出成效。

  2、金融政策。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骨干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支持,开发适合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支持以专利等无形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融资。加快设立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

  3、市场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选择创新药物、节能产品、废弃物处理、新能源汽车等尚处于产业化初期、社会效益好、市场机制暂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重大技术和产品,组织一批应用示范工程,培育新兴产业市场,拉动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新兴产业企业成为直供电试点企业。支持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专业化服务、增值服务等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支持创新药物优先进入医保目录。对于符合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的重大创新产品,由政府首购和订购。

  4、开放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境外、省外企业投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国内外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支持外资企业与省内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省科技开发项目和产业化项目。支持我省企业开展全球研发服务外包,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开展联合研发活动,申请国际专利和注册商标。扩大企业境外投资自主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融资。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省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方案另定),省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调度和推进工作。

  2、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在项目核准备案、工商登记、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认定等方面,减少、简化审批程序。对新兴产业领军企业、重点项目申报等开辟“绿色通道”。健全政府信息网络,向企业界及时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使企业家能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产业政策。切实解决部门利益分割、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错位等问题,使政府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充分发挥协同作用。

   3、实行责任制。各市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解放思想,找准比较优势,切实做好“无中生有”的文章,有重点地尽快培育和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省直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政策措施,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4、加强评估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新兴产业统计指标监测体系,每年年初分解目标任务,逐季对新兴产业发展状况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将各市、各部门推进新兴产业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市予以表彰,在下一年度加大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