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kyc

各系部、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一批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加速培养高校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省教育厅决定将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更名为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人才基金项目”)。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人〔2008〕86号)精神,现就“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人才基金项目”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我省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高职院校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目前未主持厅级以上研究项目的在职教师。同时,“人才基金项目”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生长点,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为承担国家和地方重要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研究项目;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而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申报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具备能够满足研究工作的条件。

3、“人才基金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原则上,作为项目参加者只能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申报限额

“人才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制。省属重点高校限报30项以内,一般高校20项以内,高职高专院校10项以内。

三、项目资助经费

项目资助经费从省教育厅高校人才经费中统筹安排。人文社科人才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1万元,自然科学人才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2万元。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教师,认真填写《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提供经学校组织人事部审核盖章的项目申请人最后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高校教师资格复印件。

2、申报人须填写《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从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http://ahjyrs.ahedu.gov.cn/)。

3、申报人所在部门就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实现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基本条件的保证等方面进行初审。

4、填好的《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打印4份书面文本,连同电子文本一份报送科研处。电子文本发送到科研处电子邮箱(hnldkyc@126.com ),邮件主题的格式为:XXX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XXX为申报者姓名,如:李国庆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申报人必须确保《申请书》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5、申报材料原则上以教学系、部为单位集体报校科研处,机关兼职教师原则上到所在教学系、部报送材料。项目申报人经所在部门同意,也可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科研处。

6、申报材料必须完善、齐备(包括电子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7、经学校评议,择优推荐。

五、申报时间

集体或个人的申报材料,必须于2008年9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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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  ;  ;

2008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