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kyc

关于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登记表》的通知

科研处【2009】10号

各系、部,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档案,配合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业绩考核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淮南联合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登记表》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各级、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填报要求

1、请填报人认真阅读《淮南联合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登记表》中所附的“填表说明”,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2、《淮南联合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登记表》从科研处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

3、《淮南联合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登记表》用电脑填写,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填表人所在部门审核后,连同电子文本一份报送科研处。电子文本直接发送到科研处电子邮箱(hnldkyc@126.com),邮件主题的格式为:XXXYYY科研工作登记表(XXX为填表人所在部门,YYY为填表人姓名,如:医学系李国庆科研工作登记表)。填表人须确保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4、登记表中涉及的各类成果和获奖,需附原件和复印件。2006年以来,已经在科研处备案的成果除外。

5、科研处对报送的登记表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登记表不予受理。对需要修改的登记表,填表人须按照科研处的要求进行修改,并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报送。

6、我校所有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填报本登记表,不得不报、漏报、延期填报。

7、登记表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按学术不端行为予以处理。

三、填报时间

填表时间:2009520日至620日。

报送时间:2009610日至620日。

请各部门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淮南联合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登记表》的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科研处  ;

2009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