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登记表》的通知
科研处【2009】10号
各系、部,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档案,配合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业绩考核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淮南联合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登记表》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各级、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填报要求
1、请填报人认真阅读《淮南联合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登记表》中所附的“填表说明”,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2、《淮南联合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登记表》从科研处网站的“下载专区”下载。
3、《淮南联合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登记表》用电脑填写,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填表人所在部门审核后,连同电子文本一份报送科研处。电子文本直接发送到科研处电子邮箱(hnldkyc@126.com),邮件主题的格式为:XXXYYY科研工作登记表(XXX为填表人所在部门,YYY为填表人姓名,如:医学系李国庆科研工作登记表)。填表人须确保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4、登记表中涉及的各类成果和获奖,需附原件和复印件。2006年以来,已经在科研处备案的成果除外。
5、科研处对报送的登记表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登记表不予受理。对需要修改的登记表,填表人须按照科研处的要求进行修改,并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报送。
6、我校所有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填报本登记表,不得不报、漏报、延期填报。
7、登记表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按学术不端行为予以处理。
三、填报时间
填表时间:2009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报送时间:2009年6月10日至6月20日。
请各部门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淮南联合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登记表》的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
科研处  ;
2009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