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和有关部门:
为促进各类在研项目的研究,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根据《淮南联合大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2010年度各类在研科研、教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校2010年9月30日前立项的各类在研科研、教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在研究过程中是否按计划开展工作。
2、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
3、是否形成了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与预期目标是否一致。
4、项目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
5、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6、项目能否按期结项。
7、项目负责人所属部门是否给项目研究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8、项目批准立项时确定的其他内容。
三、检查方式
1、项目负责人依据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
2、项目负责人所属部门组织初查并作出检查结果评价。
3、教务处组织检查并作出检查结果最终评价。
四、检查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向本部门所属的各类在研项目负责人传达本通知精神,要求项目负责人积极组织研究,开展自查工作。
1、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中期检查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作出明确安排,按照检查的内容和规定进行检查,并认真填报《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
2、各项目负责人认真进行自查,按照要求填报《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项目负责人如不能按要求填报《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中期检查结果按照项目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处理。对于未按要求开展中期检查的项目,年度考核将不予项目加分并暂停报销科研项目经费。
3、各类项目进展按照申报项目时《项目申请书》的设计内容进行报告。如有变更,说明变更的理由。
4、经检查、研究决定需要整改的项目要按照教务处的整改任务通知书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整改报告。
5、经检查、研究决定中止研究的项目停止报销科研经费,已经报销的科研经费退回计财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五、检查时间安排
11月17日前:各相关部门向本部门所属的各类在研项目负责人传达本通知精神,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积极组织研究,开展自查工作。
11月18日至11月19日:各项目负责人组织自查,填写并向所在部门递交《淮南联合大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11月20日至11月22日: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在研项目组织检查。
11月23日:各相关部门向教务处报送本部门《淮南联合大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含电子稿),各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报送《淮南联合大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含电子稿)。
11月24日至11月28日:教务处组织检查。
11月29日至11月30日:教务处向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下达整改任务通知书。
12月1日至12月3日:需要整改的项目进行整改。
12月4日至12月6日:经研究决定,教务处对经整改过后仍不合格的项目下达处理意见。
六、其他说明
1、在研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的纸质稿于11月23日报送至原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稿直接发送到原科研处电子邮箱(hnldky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2、《淮南联合大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集中填报。
3、《淮南联合大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由项目负责人填报。
4、相关附件和表格从原科研处网站下载。
望各系、部,相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科研处
2010年11月16日
淮南联合大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填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