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淮南联合大学《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11年教科研材料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科研论文验证
1. 教科研论文的期刊需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期刊验证(网址http://www.gapp.gov.cn/cms/cms/website/zhrmghgxwcbzsww/SearchService/xwjgcx.html),在未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检索验证的期刊上发表论文,将不予验证。
2. 请认真填写《教科研论文简明登记表》(见附件一),《淮南联合大学学术论文验证报告》(见附件二),将电子稿注明本人姓名发送到邮箱(hnldkyc@126.com)。对于本次申报中的一、二类论文(论文类别见《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9]2号中的附表1),按规定由教务处统一到省教育厅指定部门进行检索;三类论文中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扩展板)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扩展板)收录的,需到安徽理工大学图书馆自行检索,开具论文检索报告。
3. 请需检索一、二类论文的申报者于6月24日下午以前,将《教科研论文简明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nldkyc@126.com),并携带《教科研论文简明登记表》(一份)和相关检索费用到教务处报名。如因个人原因填写错误而造成检索报告错误或延迟申报等情况,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4. 请于7月4日至6日携带《教科研论文简明登记表》、《淮南联合大学学术论文验证报告》纸质稿一式两份及检索报告和相关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教务处验证盖章。逾期不予办理。
二、教科研项目及成果验证
1. 将主持或参与的教科研项目及成果认真填写于《教科研项目及成果简明登记表》(附件三)中,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nldkyc@126.com)。
2. 将填写好的《教科研项目及成果简明登记表》、《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和《高教系列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连同教科研项目立项及成果批文的原件或复印件,于7月4日至6日到教务处进行验证盖章。逾期不予办理。
三、注意事项
1. 关于论文过渡问题。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皖教人[2010]12号)规定,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和2号文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规定的一类和二类论文。
2. 关于论文检索问题。为增强论文检索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所有参评一、二类论文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目前我省仅有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该检索系统检索到的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3. 关于SCI、EI收录问题。SCI、EI论文收录,是指发表的论文被收录到SCI(SCI-E)和EI中,以检索证明为准,其中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
4. 附件一、二、三请从原科研处网站“最新通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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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