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相关部门和人员: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高校在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2012年,省教育厅继续实行并完善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制度。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科〔201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2.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3.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4.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自筹经费项目。
项目申报和立项继续向产学研合作项目倾斜。第2、3、4项目类别中分别设产学研项目和非产学研项目,申报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以及促进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二、申报的条件和范围
1. 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共分两类:一类是联合申报项目,申报范围为省属有条件的本科院校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211工程”三期的重点建设学科以及中科院在皖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另一类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旨在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校创新成果迅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申报此类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相关领域的新技术研发范围;
(2)项目研发的目标产品应处于产业链的重要节点,对提升新兴产业整体水平具有关键作用;
(3)项目应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成果支撑,拥有相应领域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4)项目具有较强的应用背景、创新技术支撑和产业化前景;
(5)参与高校联合申报的企业应为省及以上创新型企业、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或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  ;由高校方(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报1项)负责报送相关材料。
2. 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限高等学校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的立项向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倾斜。
3. 省级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扶持新建本科和一般教学型院校的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不受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高校(含已通过国家立项建设的学校),以及其他本科高校中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此类项目。
4. 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自筹经费项目:与企事业单位签有合作协议已经落实研究经费和学校自筹经费的项目,可以申报;获准立项后纳入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统一管理。
三、申报限额
1. 各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高职(高专)院校申报基数为每校5项,且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是产学研结合项目。
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重大、重点、一般项目或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的项目主持人,以及省属高校的国家级项目主持人,除产学研合作项目外,本次不得申报新的上述项目。
2. 高校省级重大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省级重点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产学研合作项目资助经费按重点和一般等次相应确定。学校为各类项目提供1:1配套经费支持。
四、申报注意事项
1. 2012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将采用网络申报和评审系统的方式进行,相关电子材料由教务处统一上传,请各位老师将项目申报的相关电子材料打包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申报科研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kjgl.hnuu.edu.cn/,详细申报操作流程见本文件附件。
项目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在文件附件中下载后,把下载的压缩包解压缩到一个文件夹下。然后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项目简表,填写申报书时,DB.MDB 文件与申报书必须放在同一目录下(否则申请书的有些内容可能填不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每位教师需将材料建立一个文件夹(包括项目申报书、DB.MDB 文件和项目简表),文件夹和项目申报书文件名统一为:申报人名+项目全称。
2. 申报材料必须完善、齐备(包括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内容必须与纸质版内容一致。产学研合作项目请在纸质申请书封面注明,需附相关合作协议书。
3.申报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3份;
(2)电子材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项目简表+DB.MDB 文件(由教师本人填写好后打包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内)。
五、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于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送至原科研处办公室。网上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3日晚 23:59 ,逾期不予办理。
教务处  ;
2011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