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课题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在研课题,保障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根据《淮南联合大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2011年度各类在研科研、教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请有关项目负责人作好相关准备工作,以保证此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1年6月30日前立项的(省、市、校级)各类在研科研、教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在研究过程中是否按计划开展工作。
2.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
3.是否形成了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与预期目标是否一致。
4.项目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
5.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6.项目能否按期结项。
7.项目负责人所属部门是否给项目研究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8.项目批准立项时确定的其他内容。
三、检查方式
1.项目负责人依据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
2.项目负责人所属部门组织初查并作出检查结果评价。
3.教务处组织检查并作出检查结果最终评价。
四、检查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向本部门所属的各类在研项目负责人传达本通知精神,要求项目负责人积极组织研究,开展自查工作。
1.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中期检查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在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作出明确安排,按照检查的内容和规定进行检查,并认真填报《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
2.对于研究工作已经完成,拟近期结题的项目,可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相应的结题材料,经审查同意后可免于参加此次中期检查。
3. 《项目中期检查表》及《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是项目顺利结题的重要内容。各项目负责人应对负责的研究项目认真进行梳理、自查,并按照要求填报《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对于未按要求开展中期检查,不能按要求填报《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的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按照项目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处理,暂停报销科研项目经费。
4.各类项目进展按照申报项目时《项目申请书》的计划内容进行报告。如有变更,说明变更的理由。
5.经检查、研究决定需要整改的项目要按照教务处的整改任务通知书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整改报告。
6.经检查、研究决定中止研究的项目停止报销科研经费,已经报销的科研经费退回计财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五、检查时间安排
11月30日:各相关部门向本部门所属的各类在研项目负责人传达本通知精神,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积极组织研究,开展自查工作。
12月2-9日:各项目负责人组织自查,填写并向所在部门递交《淮南联合大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12月12-14日: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在研项目组织检查。
12月15-16日:各相关部门向教务处报送本部门《淮南联合大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含电子稿),各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报送《淮南联合大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含电子稿)。
12月19-22日:教务处组织检查。
12月23日:教务处向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下达整改任务通知书。
12月26-28日:需要整改的项目进行整改。
12月29-30日:经研究决定,教务处对经整改过后仍不合格的项目下达处理意见。
六、其他说明
1.在研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的纸质稿于12月16日前报送至原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稿直接发送到原科研处电子邮箱(hnldky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2、《淮南联合大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集中填报。
3、《淮南联合大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由项目负责人填报。
4、相关附件和表格从原科研处网站下载。
望各系、部,相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科研处  ;  ;  ;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