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kyc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管理,更好地推进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25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我校应接受检查和验收的项目共21项,涉及省级特色专业、示范实验实训基地、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坛新秀、教学成果奖、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7个类别。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2008年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结题验收,需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及附件3);其它未到期的的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见附件4)。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2.除需填写“结题报告”或“进展报告”外,项目组还应提交《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形式》(见附件5)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1.项目组自查完善与总结(7月12日—8月28日)。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时拟定的建设任务书,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按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做到文字表述准确、排版规范、无错别字、无病句,于8月29日交各教学部门审核。

2.各教学部门检查(8月29日—9月5日)。各教学部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审核各项目的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做好本部门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各类建设项目应用与推广情况的检查与验收。各教学部门应于9月7日前,将检查验收材料一式两份报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hnldjky@126.com

3.校专家组检查(9月17日—9月23日)。拟邀请校外及我校专家组成检查验收专家组,对我校各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或验收。各项目组根据专家组意见整理检查验收材料,9月30日前,教务处撰写我校质量工程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并上报教育厅。

4.网上发布。我校所有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或验收材料将在教务处质量工程网站上发布,并根据教育厅要求在安徽高教网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有关要求

1.各教学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工作进程安排,宜早勿迟,认真抓好各个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对存在问题进行最大限度地整改完善,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项目不按期结题或不按任务书规定的时序实施的,教学部门负责人应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

2.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努力提炼项目亮点。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各教学部门需报送的材料:(1)正在进行中的各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电子文档命名规则:淮南联合大学《XX项目》进展报告—XX(姓名).doc;(2)已到期的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电子文档命名规则:淮南联合大学《XX项目》结题报告—XX(姓名).doc;(3)逾期未结题验收项目的整改方案。电子文档命名规则:淮南联合大学《XX项目》整改方案—XX(姓名).doc。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形式》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淮南联合大学

2012年07月12日

附件:1.2012年度接受检查或验收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2.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3.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4.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5.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形式

6.关于开展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2〕50号)

附件(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