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kyc

各系、部: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系、部按照教育部《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2013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要求(具体要求请登录http://xm.sinoss.net/sinoss/business/login.jsp查看),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2、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此次项目,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3、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报材料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12月1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送交教务处的申报材料为:《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一览表》1份(见附件二);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ldkyc@126.com

三、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截止时间是2013年1月8日,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络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科研科(东教学楼207教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一:皖教科函[2012]24号文

附件二:2013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一览表

 ;  ; 科研处  ;  ;  ;

 ;  ;  ;2012年12月17日

附件一:皖教科函[2012]24号.pdf

附件二:2013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