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高级职称评聘工作教科研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kyc

各系、部:

根据淮南联合大学《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13年教科研材料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科研论文验

1.请认真填写《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科研论文验证报告》(见附件一),将电子稿注明本人姓名发送到邮箱(hnldkyc@126.com),并于6月17日至6月20日将教科研论文原件、复印件(二份)和《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科研论文验证报告》纸质稿(二份)送至教务处教科研科(东教学楼207室)进行检索,逾期不予办理。

二、教科研成果验证

1.将科研成果认真填写于《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简明登记表》(见附件二)中,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nldkyc@126.com)。

2.将教研成果认真填写于《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研项目简明登记表》(见附件三)中,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nldkyc@126.com)。

3.请携带填写好的《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简明登记表》、《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研项目简明登记表》纸质稿(二份)以及教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二份)(除教科研论文和教科研项目以外的其他成果),并于6月17日至20日送至教务处教科研科(东教学楼207室)进行验证,逾期不予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关于论文过渡问题。按照皖教人〔2010〕12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和2号文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中的一、二类论文。

2.关于论文检索问题。为增强论文检索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所有参评论文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目前我省仅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3.关于检索系统EI论文收录问题。2009年以前被检索系统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仅认可其中的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 ,被收录的会议论文仅供专家评审时参考(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鉴于EI收录的论文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在评审时专家将根据其实际水平从严把关。

相关附件:附件一:《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科研论文验证报告》

                  附件二:《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简明登记表》

                  附件三:《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研项目简明登记表》

科研处      

2013年06月01日

附件一: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科研论文验证报告.xls

附件二: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简明登记表.xls

附件三: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研项目简明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