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中级职称评聘工作教科研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kyc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91号)文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14〕48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中级职称教科研材料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科研论文验证

1.请认真填写《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科研论文验证报告》(见附件一),将电子稿注明本人姓名发送到邮箱(hnldkyc@126.com),并于10月17日至10月21日将教科研论文原件、复印件(二份)和《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科研论文验证报告》纸质稿(二份)送至教务处教科研科进行检索,逾期不予办理。

二、教科研成果验证

1.将科研成果认真填写于《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简明登记表》(见附件二)中,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nldkyc@126.com)。

2.将教研成果认真填写于《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研项目简明登记表》(见附件三)中,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nldkyc@126.com)。

3. 请携带填写好的《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简明登记表》、《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研项目简明登记表》纸质稿(二份)以及教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二份)(除教科研论文和教科研项目以外的其他成果),并于10月17日至21日送至教务处教科研科进行验证,逾期不予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关于论文过渡问题。按照皖教人〔2010〕12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和2号文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中的一、二类论文。

2.关于论文检索问题。为增强论文检索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目前我省仅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

3.关于检索系统EI论文收录问题。2009年以前被检索系统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鉴于EI收录的论文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在评审时专家将根据其实际水平从严把关。

附件:

附件一:《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科研论文验证报告》

附件二:《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简明登记表》

附件三:《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研项目简明登记表》

 ;  ;  ;  ;  ;  ;  ;  ;  ;  ;  ;  ;  ;  ;  ;  ;  ;  ;  ;  ; 科研处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10月17日  ;  ;

 ;  ;  ;  ;  ;  ;附件(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