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kyc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0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专业建设类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特色(品牌)专业

(二)课程建设类

3.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4.教学研究项目。

(1)重大项目(限额2个)

(2)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限额4个,其中重点1个,一般3个)

5.教学成果奖(竞赛认定类:仅限于在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级比赛获得国家赛事第三等级奖励以上的学校和指导教师团队)

6.教坛新秀(由组织人事部组织申报推荐)

7.教学名师(由组织人事部组织申报推荐)

8.教学团队(由组织人事部组织申报推荐)

9.名师(大师)工作室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1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12.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五)卓越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

13.卓越技能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12.高等教育质量品牌基地建设(限额2个)

二、申报程序

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实施“部门推荐、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申报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认真阅读领会《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立足本部门实际教学工作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从以上立项范围中自行选择项目类型统筹规划,组织精干力量,通力合作,切实做好本次项目的申报工作。

2.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作为主持人(负责人)的,只能申报1个项目, 作为参与人的,只能同时参与2个项目。

3. 项目申报详细事项和要求请参照《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4. 本次申报以系(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请各系(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核本部门的申报材料,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

5. 材料报送:纸质一式一份至教务处教科研科,时间为9月18日全天,并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hnldkyc@126.com(邮件请注明申报系或部门),联系电话:6862635,崔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08号)

2. 《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3.  淮南联合大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6年09月02日

淮南联合大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08号.pdf

2016质量工程申报指南.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