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有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07号)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申报要求转发(见附件),请各院、系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于9月7日前将《项目推荐表》一式三份交科研处教科研科,《项目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nldkyc@126.com,请以“姓名+安徽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为文件名。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2.《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3.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 研 处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