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项目立项范围
(一)专业建设类
1.专业建设项目
(二)课程建设类
2.精品共享开放课程建设项目
3.智慧课堂试点(需要在平台建课并使用)
4.规划教材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5.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6.教学成果奖(含竞赛转评类)
7.教学团队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8.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9.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二、申报程序
2017年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实施“部门推荐、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申报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认真阅读领会《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立足本部门实际教学工作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从以上立项范围中自行选择项目类型统筹规划,组织精干力量,通力合作,切实做好本次项目的申报工作。校级精品课程可以降低申报人的职称条件。
2.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作为主持人(负责人)的,只能申报1个项目, 作为参与人只能同时参与2个项目。
3. 项目申报详细事项和要求请参照《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4. 本次申报以院系(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请各院系(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核本部门的申报材料,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5. 材料报送:纸质一式两份送至科研处教科研科,时间为2018年1月4日全天,并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kyc@hnuu.edu.cn(邮件请注明申报院系或部门),联系电话:6862635,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号)
2.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书
3.淮南联合大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