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淮联党〔2018〕7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职称评审教科研材料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科研论文验证
1. 请认真填写《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科研论文验证报告》(见附件一),将电子稿注明本人姓名发送到邮箱(kyc@hnuu.edu.cn),并于11月19日至11月23日将教科研论文原件、复印件(二份)和《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科研论文验证报告》纸质稿(二份)送至科研处进行复审。
二、教科研成果验证
1. 将科研成果认真填写于《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简明登记表》(见附件二)中,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c@hnuu.edu.cn)。
2. 将教研成果认真填写于《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研成果简明登记表》(见附件三)中,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c@hnuu.edu.cn)。
3. 请携带填写好的《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科研成果简明登记表》、《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研成果简明登记表》纸质稿(二份)以及教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二份)(除教科研论文和教科研项目以外的其他成果),并于11月19日至11月23日送至科研处进行复审。
三、注意事项
1.论文检索问题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本科学报发表的论文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
2.EI论文收录问题
依据有关文件要求,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Journal article〈JA〉)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评审委员将对EI收录的会议论文的实际水平进行重点审查。
3. 由于今年职称评审人数较多,请各系(院)按照下表的时间节点到科研处进行材料审核。
序号 | 院系 | 申报时间 |
1 | 经管学院 | 11.19 |
2 | 计算机系 医学院 | 11.20 |
3 | 机电系 建工系 | 11.21 |
4 | 化工系 基础部 行政 | 11.22 |
5 | 政文系 外语系 | 11.23 |
科 研 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