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职称评审教科研材料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科研论文验证
1.请认真填写《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科研论文验证报告》(见附件1),将电子稿注明本人姓名发送到邮箱(kyc@hnuu.edu.cn),并将教科研论文原件、复印件(二份)和《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教科研论文验证报告》纸质稿(二份)送至科研处进行复审。
二.教科研成果验证
1.将教科研成果认真填写于《淮南联合大学教科研成果简明登记表》(见附件2)中,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c@hnuu.edu.cn)。
2.请携带填写好的纸质稿(二份)《淮南联合大学教科研成果简明登记表》以及教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二份)(除教科研项目以外的其他成果),并送至科研处进行复审。
三.注意事项
1.论文检索问题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本科学报发表的论文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
2.EI论文收录问题
依据有关文件要求,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Journal article〈JA〉)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Conference article〈CA〉)。评审委员将对EI收录的会议论文的实际水平进行重点审查。
3.请各位老师将审核材料原件及纸质稿表格及于11月16日送至科研处审核(由于材料较多,请各位老师将自己的材料用袋子装好)。
4.部分老师去年已经审核过的材料今年无需带原件审核。
科研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