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淮南联合大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淮联校字〔2018〕114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由成果持有人本人申报。成果持有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报时,可在申报期内书面委托他人代理申报。
二、申报对象
本校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
三、申报内容
2021年度教科研成果奖励将按照《淮南联合大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暂行办法》(2018年11月修订)文件标准执行,凡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各类教科研成果均可申报,主要包括下列几类:
1、学术论文成果;2、著作成果;3、获奖成果;4、教科研项目成果;5、发明创新成果;6、延期申报成果;7、其他成果。
几点说明:
1、以上6类成果的认定和具体要求,见《淮南联合大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暂行办法》(2018年11月修订)(电子版见校科研网“政策制度”项目“校级”专栏)。
2、发表论文的期刊需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期刊验证。在未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期刊检索验证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学校不予奖励。
3、延期申报成果指: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正常申报,但已按期在教科研科办理延期申报手续的2020年度科研成果。未办理延期申报的2020年度科研成果不予奖励。
4、在鉴定成果时,论文类成果作者署名需以淮南联合大学作为第一单位,著作类成果需在版权页中出现“淮南联合大学xxx(作者姓名)”字样,方可以奖励。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填写《淮南联合大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申报表》。
2、《淮南联合大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申报表》见本通知附件1。填表之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对于填写内容含糊不清、不合要求、手续不全的申报表不予受理。
3、将填好的《淮南联合大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申报表》打印两份纸质文本,报送至科研处教科研科办公室。
4、电子文本将运用“淮南联合大学科研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系统申报,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文件附件3。申报人必须确保《淮南联合大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申报表》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的内容一致,如果有不一致的一律以纸质文本为准。
5、论文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含期刊的封面、封底、目录、文章全文。复印件务必清楚、整洁,期刊的名称、期号及CN号清晰可见,单独装订。其中一、二、三类(本科学报除外)中被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
6、著作成果须提交著作原件。著作原件归学校所有,由学校长期保存。著作字数计算务必准确,具体计算方法参照《淮南联合大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中的具体条款。
7、在报刊上发表的宣传报道成果,须提供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宣传报道成果的原件归学校所有,由学校保存。
8、因特殊原因不能在申报期内申报,或不能在申报期内提供科研成果原件、证明件者,成果持有人须在申报期内持相关佐证材料到科研处备案,填写《淮南联合大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延期申报表》见本文件附件2,并在下年度成果申报期内,持备案材料到科研处补办202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请。
9、未办理延期申报手续,且未按期申报成果的,一律视为放弃申报。
五、成果的认定、审批、公示、奖励及其他
1、科研成果的认定以及科研成果权属的歧义、异议、争议,一般由科研处负责审定。科研处无法审定的,由分管校长或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2、一个奖项的成果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且无法明晰权属的,奖励对象视为一个整体,奖金由第一完成人或第一负责人领取,奖金分配比例由成果共有人自行议定。
3、以集体冠名的科研成果,奖励对象为该集体。成果奖励申报由该集体的第一负责人完成,奖金由该集体的第一负责人领取,奖金分配比例自行议定。
4、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科研成果,在其产权明晰之前,不予奖励。
5、成果的申报、审核和审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当事人的获奖励资格,追回奖金,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6、科研处将对奖励结果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任何部门或个人如对奖励结果持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反映。并写明异议理由和依据。科研处将对有异议的成果进行必要的核实和纠错。对不便向科研处反映的问题,可书面向校领导和纪检部门反映。经公示无异议和经核查异议不属实的获奖成果,报校长审批后办理奖金发放事宜。
六、申报时间
电子材料网络申报时间:2021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22日晚23:59分,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9日5天(周六周日除外),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理。由于交材料的人多拥挤,请各系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23日上午:智能制造学院;23日下午:医学院;24日上午:人文与外国语学院;24日下午:信息工程学院。27日上午:经济管理学院;27日下午: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8日上午:制药与材料学院;28日下午:建筑与艺术学院;29日上午:行政人员。)
请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及时向本部门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传达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2021年度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淮南联合大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申报表(个人用)
2.淮南联合大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延期申报表
3.科研成果信息录入操作流程
4.论文分类表
科研处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