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的流程说明

发布日期:2023-05-3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kyc

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根据学校采购部门的通知要求,凡是列出在《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的仪器设备均须通过学校集中采购,现根据相关要求将申请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的流程做以下说明:

一、集中采购时间

具体时间根据学校采购部门相关通知确定

二、申请流程

1.科研处根据学校采购部门意见发布集中采购通知。

2.将纸质版《仪器购置设备申请表》(所属部门审核意见签完后),作为附件(请使用jpeg等图片格式)通过学校网络报销平台进行事前用款申请录入。

3.用款申请通过后,填写《科研项目采购设备汇总表》(见附件),以申请人+仪器购置申请表(图片形式)和申请人+仪器购置汇总表(excel版本)命名一并发送至邮箱kyc@hnuu.edu.cn,并将纸质版《仪器购置设备申请表》和财务系统通过后生成的用款报告单交至科研处。

4.在集中采购通知截止时间后,由科研处统一汇总当期所有购置申请报送学校采购部门。

三、相关要求

1.有采购申请的各项目须在项目经费中有相关仪器设备购置的专项预算,不得以其他名目购置仪器设备,各项目负责人须严把审批第一关;

2.《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为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后报销必要凭证,各申请人在填报时,请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后填报;

3.采购申请执行“谁购买、谁申请、谁填表”原则,不得代填代报;

4.根据学校采购部门通知,采购的设备价格以其官网售价为准;

5.购置申请截止时间以科研处集中采购通知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当期集中采购申请。

6.安徽省人才项目和安徽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采购办法,参照科研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的流程。

科研处

2023年6月1日

附件:科研项目采购设备汇总表(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