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我校2024年省级科研项目将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中期检查工作的项目主持人需认真准备以下结项材料:
(1)此次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22年立项的省级科学研究项目;
(2)参加中期检查项目的老师需填写《中期检查表》。
请项目主持人将《中期检查表》于4月9日至4月14日上传至校级科研系统,点击“中检”上传相关材料。上传中期检查表时请以“姓名+中期检查表”命名。
2、以下项目需在校级科研系统进行上传:
(1)2023年省级科学研究项目;2023年校级科学研究项目;
(2)请各项目主持人于4月9日至4月14日登陆校级科研系统,点击“表单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其中,2023年省级科研项目需上传“申报书”和“任务书”;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需上传申报书。已上传系统的项目无需重复申报。)
科研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