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验收】关于开展2025年淮南联合大学省级人才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高校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项目实施办法》(皖教工委〔2024〕39号)等文件要求,对已立项未结题的安徽省教育厅人才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对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对象
2022年立项的省级人才项目为结题验收项目,2023年立项的省级人才项目为中期检查项目。
二、材料要求
(一)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保持一致):
1.《淮南联合大学省级人才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和《淮南联合大学省级人才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
2.项目研究成果的支撑材料,包括专著、论文、专利等(附件3);
材料提交要求:1、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结项报告需提供学院(部门)盖章后的pdf版本。
2、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结题报告需合并为1个pdf文件,支撑材料按照附件3格式进行报送并提交pdf版本。
3、验收汇总表:学院需提供汇总后的Excel版本和学院(部门)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本。
(二)中期检查项目(2023年立项)负责人需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附件5)和支撑材料(其中支撑材料需合并为1个pdf)。其中进展报告需提供学院(部门)盖章后的pdf版本并报送纸质版材料。
(三)需延期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淮南联合大学省级人才项目延期申请报告》(附件4),报送纸质版和盖章后的pdf版本。
三、时间安排
以上检查验收材料请各学院汇总后于2025年11月10日前根据通知要求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中检/结项+人才项目”进行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hnuu.edu.cn,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电话:科研处0554-6862635
科研处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