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审视学校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相关风险方面的现状,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科研经费领域自查自纠工作。
一、自查自纠范围
人员范围:各学院(部门)、2024年以来立项的纵向、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科研经费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行政人员按学科归属统一报所在学院,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相应人员。
请各学院于2026年7月17日下午5点前将《淮南联合大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附件1)、《XX学院经费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台账》(附件2)签字盖章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签字盖章)打包发送至kyc@hnuu.edu.cn。
科研处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