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在研项目进行结项清理的通知
科研处【2008】19号
各系部、相关部门:
为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根据《淮南联合大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部分在研科研项目进行结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2005年度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
2、2005年度立项的校级教研项目;
3、应该在2008年度结项的其他各类在研科研项目。
二、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于2008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的结项工作,并将《淮南联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稿一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电子邮箱:hnldkyc@126.com)。
2、上报《淮南联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时,请提交供结项评议的研究资料,如:项目研究的总结报告、项目委托方验收合格证明、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项目成果的原件和复印件、技术鉴定资料或评审验收资料、项目成果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证明材料、项目经费决算材料,以及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其他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3、2005年度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教研项目不得延期。如果不能按期递交结项报告,按撤销项目处理。
4、应该在2008年度结项的其他各类在研科研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结项。必须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于2008年11月15日前向科研处递交《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延期项目经费暂缓报销,项目负责人在2010年12月31日前不得申请各类科研项目。
5、属于清理范围的项目,项目经费于2008年12月30日前结清并报销,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1、相关附件和表格从科研处网站下载。
2、请各系部、相关部门接通知后及时在本部门传达并认真督促落实。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08年10月10日